由于受到疫情的影响,不少企业订单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有部分企业面临着裁员或者倒闭的风波。当企业进行裁员,作为HR或者作为员工收到被裁员信息的时候我们如何谈离职补偿呢?相信大部分HR或者劳动者都知道N、N+1、2N,但却不知道适用于那种情形,下面我结合案例对这三种方案进行解析:
首先我们先了解N是什么意思,月工资如何计算?
N指的是你在这家公司的工作年限。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被公司辞退谈赔偿技巧,不满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如:张三2016年1月入职于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被公司辞退谈赔偿技巧,那么他在这家公司的工作年限就是4.5年(2016年1月至2020年1月为4年,2020年1月至今(5月)为0.5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第一个方案:按照N进行补偿。
案例解析:李四与公司属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第四十七条规定的补偿金标准,李四的工作年限为2.5年,因此应当补偿2.5个月工资。
除了以上协商解除的情形适用于N的补偿金方案,按照《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都可以采取N补偿金方案。
第二个方案:按照N+1进行补偿。
案例解析:王五是由于绩效考核不合格被公司判定为不能胜任岗位并且培训后还不能胜任岗位,因此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由于未提前三十天,因此属于N+1的方案,即2.5个月工资加1个月代通知金,合计等于3.5个月的补偿金。
在实操中很多HR或者劳动者都将代通知金使用的情形搞错,比如:合同到期不续签、违规解除等都把代通知算上,其实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三种情形不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才适用于代通知金,其他情形都不适用,除非劳动合同做了约定。
第三个方案:按照2N进行赔偿。
案例解析:陈六在公司工作并未违反公司制度也没有不能胜任岗位,只是由于和老板吵架,老板气头上将劳动合同解除,属于违规解除,因此依据《劳动合同法》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公司与陈六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即2.5*2*15000=7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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