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了厦门市领导的高度重视
市长庄稼汉在信上做出批示
要求严肃查处
相关部门迅速展开行动
“我们在线索串并中发现,受害者不止这名写信的市民。”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经办民警告诉记者。
为了掌握违法证据
4月初
治安支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
游客在购物中心门口集合
治安支队发现
在拥湖旅游公司组织的198元“鼓浪屿一日游”中,游客被拉到自贸时代广场买乳胶床垫。
而在曾厝垵客栈的50元“一日游”中,游客则被拉到曾厝垵的一家茶叶店买茶叶。
其间,导游故意耽搁时间,一直到游客购买了乳胶床垫或茶叶,才带团前往鼓浪屿。以上事实与举报信中所述相同。
在鼓浪屿上,导游又故意贬低日光岩、皓月园等标志性景点,转而卖力推荐一些知名度低、收费高的小景点,线路组合价从140元到398元不等。
“推荐这些小景点,目的是为了赚取门票回扣。”旅游业内人士向本报记者分析说。
一次查处
涉事旅行社和相关人员栽了
掌握大量证据后
市旅发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行动
对涉事旅行社和相关人员进行查处
据市旅发委调查↓↓
拥湖旅游公司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元某作为带团导游获取购物店给予的回佣;
厦门佰廉国旅法定代表人李某受拥湖旅游公司委托,在携程网发布“厦门鼓浪屿一日游”相关产品宣传网页,以上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根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相关规定,拥湖旅游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30天,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0万元;
元某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并暂扣导游证30天;
李某被责令改正,罚款1万元。
此外,拥湖旅游公司还因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被责令改正并罚款5万元。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一场行动
三个月专项整治净化旅游环境
在查处拥湖旅游公司、震慑违法行为的同时
市旅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
将从本月起到8月份
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
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
净化厦门旅游消费环境
整治行动包括
严打旅行社为招徕游客发布的低价产品信息和虚假宣传、误导游客的行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或通过安排购物、另行付费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等。
此外,旅游购物场所违法行为也成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相关部门将对全市所有旅游购物场所进行全覆盖检查,全面排查旅游购物场所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偷税漏税等问题。
在低价“一日游”中
不法旅行社和导游有哪些套路?
执法人员揭秘了其中的猫腻
低价吸客
一日游“35元起”
为了吸引客人
不法旅行社经常使用的第一个套路就是
低价
这些旅行社在一些团购网站上打低价广告,如市旅发委今年4月份查处的一起案件中,游客就是在团购网站看到一则“‘特价35元/人起’厦门鼓浪屿一日游”的广告,而上当受骗的。
“外地游客乘坐厦鼓轮渡,一张船票最低也要30元,特价35元,根本赚不了钱。”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不法旅行社的“醉翁之意”,根本不在这35元,而在于用低价招揽游客“上钩”。
捆绑购物
变相强制消费
游客“上钩”了
不法旅行社祭出第二个套路
以参观为名“绑架”游客到一些商店
变相强制游客消费
据厦门警方介绍,游客被拉到自贸时代广场那家乳胶店后,店内工作人员就开始推销各种床垫、枕头等,从上午8点到临近中午12点,耽搁了近4个小时。
同样,在曾厝垵的茶叶店厦门鼓浪屿不得不去的7个旅游景点,游客表示不愿意下车进店,导游直言不讳:不购物,就不带你们去鼓浪屿,也不退票。直到游客购买了茶叶,导游才带队离开。
“这是变相的强制购物,他们带游客消费,从中赚取回扣。”旅游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些不法旅行社和导游与商家存在着这样的利益链。
违规控票
变相倒卖船票
一些游客被不法旅行社忽悠
除了“一日游”的低价诱惑
还因为他们买不到前往鼓浪屿的船票
那么,这些不法旅行社又是如何拿到船票的呢?
随着调查的深入,执法人员发现,不法旅行社并非是从轮渡公司走后门拿票,而是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先行订购普通船票或“残疾军人半票或儿童半价票”,将大量船票预先控制在手,待真正有游客通过他们订票时,立即退票再抢购;而当公司账户被停用后厦门鼓浪屿不得不去的7个旅游景点,他们又使用个人虚假信息注册的账号购票,循环往复。“这是典型的‘黄牛’做法。”执法人员分析说。
向旅游欺诈行为“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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