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幕
从10月31日提案公布到11月7日这一周
关于“禁设营利性民办学校”成为舆情热点
会议决定
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
可由民办学校的举办者自主选择设立
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跟随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下
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幕。会议以124票赞成、7票反对、24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修改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增加了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等内容。新法将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优惠
非营利民办校可享划拨土地
修改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对于新建、扩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人民政府应按照与公办学校同等原则,以划拨等方式给予用地优惠;而营利性学校则是按照国家规定供给土地。
民办学校在税收方面也将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其中私立学校靠什么赚钱,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税收优惠。
此外,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和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对非营利性学校还可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
过渡
“不存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被退出”
对于各方关注的已设立民办学校的过渡问题私立学校靠什么赚钱,教育部建议,根据中央精神,针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情况,分别作出规定,过渡期限等具体事项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新法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依照本决定修改后的学校章程继续办学,终止时,民办学校的财产依照本法规定进行清偿后有剩余的,根据出资者申请,综合考虑在本决定施行前的出资、取得合理回报的情况以及办学效益等因素,给予出资者相应补偿或奖励,其余财产继续用于非营利性学校办学。
营利性民办学校,则进行财务清算,依法明确财产权属,并缴纳相关税费,重新登记,继续办学。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于一些人担心营利性的民办小学或者初中这部法通过以后就没有了的问题,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指出,目前我国已经审批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没有一所是营利性的,即使是收取较高学费的民办中小学也不是营利性的。“因此,不存在法律实施后会有一大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会被强制退出的问题,只有个别实施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如果想转设为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时候,会受到这个条款的限制。”
焦点1:
为何把民办校分为营利和非营利?
内容:这次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对民办教育实行分类管理,将民办学校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
对其中原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介绍,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就是举办者出资举办民办学校不能从办学活动中取得收益,办学的结余必须全部用于继续办学。如学校要终止,在其清偿了债务后如果还有剩余财产,要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性学校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从办学活动中取得收益,有利润,可在出资者之间进行分配,如学校要终止,清偿学校债务后剩余的财产可按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来处理。依据这个分类,规定了相应的收费政策、财政支持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用地政策。
在收费方面,新法规定,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
焦点2
中小学为何禁设营利性民办学校?
内容:新法规定“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对此,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表示,义务教育的属性决定了其不适合由营利性民办学校实施,否则就有可能影响义务教育政府责任的落实,影响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甚至会加重人民群众的负担。
“现有收费较高的民办学校可按照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根据各地具体办法确定收费标准,保持办学特色,只要符合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法律要求,都可继续举办。”朱之文称。
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育体制改革研究室主任王烽认为,这是一个进步,不是后退。因为新修订的教育法打破了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法律限制,而这次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允许在高等教育、高中教育、学前教育、教育培训举办营利性学校。
陈长河认为,这次法律修改应该是国情所致,让有投资回报诉求的举办者走营利性办学之路,让没有投资回报诉求的举办者走非营利办学之路。
焦点3
修法后会有民办学校调高学费吗?
内容:修改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删去了二审稿中的“本修正案施行前设立的民办学校,应当在本修正案施行后三年内根据本修正案做出调整。”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不设置统一的过渡期,有利于各地依据法律,从实际出发解决相关问题,一校一策、稳妥处理。
“修改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不是要求现有民办学校在此之前就进行选择,而是要为各地制定具体办法留出较充分的时间,保证分类管理改革平稳有序推进。”该负责人称。
学费是否会受到影响?王烽称,这次修法明确了民办学校收费的市场化方向,学费高低要更多取决于办学成本、质量和入学竞争,但不会对学费水平产生直接影响。“总的来讲,占绝大多数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会继续稳定发展,修法对民办教育供求不会形成大的冲击。”
但陈长河分析,按照目前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暂时不太明朗。营利性民办学校,因办学成本将升高,同时为了做成优质资源,收费可能会提高。
就几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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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今后想靠办义务教育阶段的“贵族学校”、从小学生、初中生身上赚钱的,法律或将明确划出“禁区”。
营利性学校区分:关键看创办者是否分红
“不营利不代表不收费,也不代表就是低收费,区分营利性民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关键看学校创办者有没有参与分红。”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谢焕忠也列席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分组审议。
谢焕忠提到,目前社会上有人认为高价学校或者贵族学校等同营利性学校,这种认识并不准确。收费高不一定就是营利性。收费比较高的学校,会高薪聘请很好的老师,学费收得高,但是支出也会很高。这些学校的开支和耗费都比较大。
谢焕忠表示,区分营利性民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关键,是看学校创办者是否分红,分红就是营利,不分红把经费用于教育发展就是非营利。目前,针对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实施监管细则等配套文件已经起草,会明确规定财务制度、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要求。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正式通过之后,相应的配套文件就会印发。
外来务工子女和有择校欲望的家庭子女或将面临上学“难”
由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均有学区限制
很多外来务工子女和一些有择校欲望的家庭子女
往往会选择民办学校
该草案必然会打击资本民间办学的热情
倘若民办学校数量减少
势必会对外来务工和有择校欲望的家庭
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那么问题来了?民办学校该何去何从?
草案还拟定,
修改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也就是说,
倘若该法案通过,
以上民办学校如果不是非盈利的性质的话,
就得进行财务清算之后,
依法明确财产权属,
并缴纳相关税费,
才能重新登记办学。
相关影响预测
面临定位选择
《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6.27万所。其中,民办小学5859所,在校生713.82万人;民办初中4876所,在校生502.93万人。在校生人数和招生人数都呈增加态势。这些民办小学与初中是按照新规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是放弃义务教育阶段业务,将成为一道难题。
教育培训将先受益?
根据该修正案草案,幼儿园和高中等非义务教育阶段不受影响,该阶段的民办学校可以自主申请营利或者非营利形式。作为民办教育机构的另一类主体,教育培训机构不属于义务教育。有法律人士认为,此次修正案草案对其影响不大。
分析人士指出,K12培训、留学培训、职业培训等机构由于资产权属、补贴税收问题相对清晰,转为营利性较为简单,且此前较多培训机构已经进行了财务税务规范,或将最先受益。
网友热议
@米格走廊:先是7成二套房堵死买学位房,然后个税砍一刀,现在好点的私立也要去掉,药丸药丸。
@夏树石:支持,必须要监管盈利性民办学校。
@田苏菲: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的管理方式,由省政府决定;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这不就是收回公有制体系吗?
@过虎:国外大多数学校都是私立,特别是名校。
@闻人幕蔚:然而有些外地务工人员的子女不能去公立学校,只能去民办院校。虽然这项政策可能会提高教育质量,但是实施起来会有一定的难度。
@喜雨润春风:国家早就该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样教育资源才能均衡,本来受教育就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现在的所谓的民办贵族学校,弄得教育资源严重失衡!就和莆田系的医院一样变成了这帮人的敛财工具,国家早应该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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