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近日,一位来自四川的李老师在五一节假期间兼职送外卖,引起了广泛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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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们对此态度不一,有网友认为,教师的本职工作就是教学,如果天天想着如何增加收入上班兼职做什么赚钱,势必会影响教学。
同时,也有不少人认可李老师所做的兼职。他们认为,老师在节假日期间,本来应该休息,他利用休息时间做一点自己想做的事情,还能增加收入,并未对他人和自己工作造成什么不利影响,所以无可非议。目不暇接的网络评论已经给李老师带来了一定的压力,目前,他已经辞去了外卖员的兼职。
无独有偶,我们再来看一个案例:
2017年2月28日,周某入职北京一家公司担任人事行政专员,月工资为4800元。2018年5月7日公司以周某工作期间兼职代购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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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员工手册》是这么规定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且无补偿地解除劳动合同:……11、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有偿或无偿兼职的;……”。
周某不服,于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本案经历了劳动仲裁、一审、二审阶段,最终,二审法院认为,公司提交的证据仅能证明周某从事代购,但并不能证明周某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有偿或无偿的兼职”,故公司解除与周某的劳动合同缺乏事实依据,已构成违法解除,应向周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静静
一个是下班后兼职跑腿送外卖,另一个是上班时兼职做微商。工会君,目前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
现行《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禁止双重甚至多重劳动关系,也未禁止劳动者做兼职,但是,法律没有完全放任这些兼职行为。
工会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此,劳动者做兼职也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如果严重降低了本职工作质量,严重拖延了本职工作进度;或者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停止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后上班兼职做什么赚钱,劳动者仍然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静静
如果劳动者像案例中的周某一样,只是兼职代购或兼职微商,没有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还会受到限制吗?
劳动者虽然没有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是毕竟是在上班期间,如果多次做兼职、屡教不改,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形,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还是可能会被用人单位解雇,且拿不到任何补偿。
工会君
静静
工会君,对于社会上越来越多从事兼职的劳动者,他们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要确保优先完成主业工作
做兼职虽然可以赚钱,获得满足感、价值感、实现梦想,但是劳动者要正确认识主业和兼职之间的关系,要有主次之分,如果因为忙于兼职而忽略了主业的工作,有可能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不到同行单位做兼职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那么在做兼职时不应到与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职。退一步来说,即使没有协议约定,基于忠实义务和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也不应到同行单位做兼职。
做兼职要订立劳务合同或兼职合同
如果仅仅口头约定工作内容等事项,将来有可能引发争议。因此,为了避免口头约定的不确定性,建议双方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具体工作内容、劳务报酬、合同期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等条款。
谨防兼职陷阱,提高防范意识
目前社会上仍然存在不少虚假招聘,劳动者找兼职时要通过正当平台,遇到收取费用和押金的要高度警惕,不轻信不正规的招聘信息。
上面的这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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