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用自己名义办理的对公账户
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支持
……
发现账户内的金额越来越大
见财起意的他竟“黑吃黑”
结果……
“出租出借银行账户,躺在家里就能挣钱!”
2021年4月,因欠下外债无力偿还正在苦恼的李某某,在手机上刷到“出租出借银行账户,轻松躺赚月入千万”的广告,想起自己名下有一个公司账户可以出借,李某某怦然心动,添加了名为“杨哥”的微信好友。“杨哥”告知李某某,出借公司账户可获得16个点的提成,即转账100万元就能获得16万元提成!
李某某欣然应允,将自己于2018年注册的公司账户、绑定的手机卡和银行卡提供给对方用于非法洗钱。
但是
对方怎么也没想到
煮熟的鸭子居然还会飞走
而“吞掉”这笔钱的
竟是……
“这钱是犯罪所得,吞掉他们肯定不敢报警”
4月12日至13日,短短2天时间,李某某提供的账户里就发生300多笔交易,频繁的交易让李某某开始担心事情不好收场,但是,贪念不但没让李某某及时收手,反而让他打起了“黑吃黑”的主意。
李某某利用对方不敢报警这一弱点,13日下午,李某某到开户银行将该账户挂失,重新补办了一张银行卡,并将对方存在账户里的27万余元“黑钱”分3次转出,全部挥霍一空。李某某自以为这一手牌打得天衣无缝,却不知很快就露出马脚。
2天流水180万,“卡里的佣金是我应得的报酬!”
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经调查发现,李某某名下账户2天内资金流水就达180万元通过网络快速赚黑钱,而且几乎每一笔资金都是到账后迅速被转走。李某某的公司业务主要是钢材销售,短期内很难达到这么多流水,十分可疑。
于是,民警依法将李某某传唤至楚雄州双柏县公安局接受调查。证据面前,李某某对出借银行账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账户里的资金已被自己用于偿还债务及消费,而对于其中一部分资金李某某却顽固地认为这是对方应付给他的佣金。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警方提示
当前,随意买卖、转借、转租手机卡、银行卡为各种电信网络犯罪提供便利通过网络快速赚黑钱,已经成为助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黑灰产业”,广大群众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号、银行卡,切莫为贪图蝇头小利将自己的手机号、银行卡等转借、转租、买卖给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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