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21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六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轨道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进行了巡察,12月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集团党委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分管领导、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宜。12月12日,召开党委会专题审议了制定的整改方案,对涉及整改的部门、分管领导等作了责任认领;2019年1月7日,党委会专题听取整改进度汇报,解决疑难问题,明确主攻方向,针对整改的问题,党委对整改效果一条一条的检查论证,对存在难点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在1月26日部门及子公司基本完成整改后,党委召开专题会,对整改存在缺陷的方面,集中力量再研究,再整改,确保到位。12月份以来共召开党委会议5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广西柳州市轨道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第六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集团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对具备条件的,立即整改,立见成效;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研究,限期整改,限期落实;对需要长期努力解决的,逐个研究,逐步到位,决不能不闻不问,同时,严格跟踪督办,盯紧抓实,坚决、彻底整改到位,并以整改为契机,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对照任务分解表,采取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纪委和纪检监察室对巡察整改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对整改工作推诿不办、进展缓慢、效果不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整改期间,针对反馈35个具体问题制订107项整改措施,新出台或修订完善20项工作制度。截止目前,共30个问题整改到位,有5个问题正在有序推进中,追责问责58人,挽回经济损失92.92万元。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条逐项进行整改
1.关于“公司架构不清,管理不顺”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向市委组织部及国资委报告了该情况,尽快物色适合人选,建立完善子公司班子领导,强化对子公司的管理,完善子公司组织架构。二是集团党委分别明确设置了东通公司、龙建公司相应的职能部门及岗位配置,搭建好子公司组织架构,东通公司在原有部门基础上增设招标采购部、财务部、办公室、企业管理部、资产部、人力资源部、融资部;龙建公司增设招标采购部、财务部、办公室、企业管理部、资产部、人力资源部。三是强化管理,理顺各部门职能,将人员配置到位,充分发挥子公司的主导作用。
2.关于“莲花山庄景观工程设计新增项目金额超过了原招标保留项目的金额”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集团合约法规部就莲花山庄景观工程设计变更、新增投资较大问题进行了核查,未发现违规及不合理问题;对变更苗木也进行了市场询价,并向跟踪审计小组进行了汇报。二是要求集团总工办对莲花山庄景观工程设计变更较大的每一项具体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三是制定了《关于工程造价相关工作会议决策的管理规定》,确定须提交“三重一大”会议审议的范围。四是成立了轨道集团工程建设项目“三重一大”决策之外造价管理小组,负责审定各项工程、服务、货物的招标采购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工程材料(设备)询价结果,开展造价咨询机构年度工作满意度考核以及议定其他有必要经过本小组商议确定的有关事项。五是完善询价工作,规定报送审计核查的程序和范围,完善结算审核工作。
3.关于“东通公司将柳空31#32#楼推倒重建”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要求温馨房开就该问题作书面说明:31#32#楼推倒重建问题实际是柳空38#39#楼,当时由东通公司下属温馨房开公司负责实施,且有相关文件说明38#39#楼为拆迁红线范围内及符合相关文件改造范围的,当时按要求将这两栋楼的住户全部安置后,计划翻修作为办公用房,但现场勘查后发现,维修加固费用远大于拆除重建,为此,温馨房开公司班子研究决定拆除38#39#楼,在原址重建同样面积的房子,由于没有规划设计条件,无法报建,导致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实。二是考虑到38#39#楼是既成的事实,现已要求温馨房开公司接通了水电,并组织内部竣工验收,使该建筑尽快带来应有的经济效益,避免国有资产闲置。
4.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企管部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明确决策范围、事项、权限不清晰的内容。二是对违反上级规定的内容进行了更正。三是要求办公室将制定的《三重一大“专项检查和定期考核评价”实施方案》下发,各下属公司已按要求修订了本公司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由集团企管部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
5.关于“‘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党群部对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相关会议记录进行了查缺补漏。二是组织所有党务人员在集团内部举行一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培训班,重点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党课、会议记录等程序进行规范。三是订制统一的学习记录本,发到党员手中,要求专门用于“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的记录,进行规范管理。四是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纪实报告检查制度,严格报备报告、活动纪实、抽查调阅;要求各党支部制定“三会一课”年度计划,并严格执行由党群部负责督促,检查日常工作。五是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进一步规范党组织活动情况记录。六是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
6.关于“集团民主生活会前没有召开查摆问题专题会议”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要求党群部会前将民主生活会的具体要求印发给各位领导,提醒领导严格按要求、按步骤执行,防止遗漏。二是党群部牵头组织各党支部开展自查自纠,对程序不规范、相关材料不齐全的党支部都责令限期进行了整改,坚决杜绝今后民主生活会出现类似情况。三是集团成立专门督促小组,指导督促恒达巴士子公司党委做好民主生活会的整改工作。四是根据上级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全程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开好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
7.针对“恒达巴士机关党支部会未见班子作对照检查。快速公交分公司未按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恒达巴士公司党委组织公司机关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召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并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对照检查分析,撰写支部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和支部班子成员的个人党性分析材料。二是督促快速公交分公司党支部组织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工作,并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对照检查分析,撰写支部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三是修订出台《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对联系点安排原则、管理职责及工作要求等都进行细化,明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今后出席联系点单位的职代会、组织生活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全程进行指导、监督,确保会议质量。
8.关于“党内学习走过场”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针对笔记简单潦草,存在代写、代抄的,一律按要求进行了重新学习、重新记录。二是严格按照年初计划组织开展学习,党群部每季度抽查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的学习笔记,及时指出存在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发生。三是不定期由党群工作部指定工作人员参与指导集团下属党组织的学习,确保学习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和一种责任。
9.关于“恒达巴士党委中心组学习记录存在补抄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恒达巴士公司党委组织对党委班子7人的中心组学习记录进行全面清查。二是恒达巴士公司党委组织党务工作者开展专项培训,并列入《2019年职工培训计划》;组织党委工作部订购专用的记录本。三是集团党群部每季度抽查恒达巴士公司班子成员的中心组学习笔记;年终统一归档保管备查。
10.关于“轨道集团党委吸收预备党员记录简单”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党群部对集团近三年来发展预备党员相关材料进行认真检查,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展党员。二是组织对业务不精的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开展1次专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做到程序合规、材料完备。
11.关于“恒达巴土公司个别同志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存在补记录嫌疑”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恒达巴士公司党委对恒达巴士公司2015年以来发展入党的18人的材料进行全面自查审阅,根据柳州市委组织部发展党员实务手册的规范材料目录要求及时完善相关材料并归档。二是对上交的《思想汇报》材料存在抄袭行为的进行通报批评。三是把党务工作者专项培训列入2019年培训工作计划,确保在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上,都要做到严格把关,确保党员发展程序规范。
1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要求党委成员重新学习干部任免规章制度。二是要求党委委员今后要逐一表态发言做好相关会议记录。三是党委书记要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四是要求今后的民主推荐,扩大到中层以下的范围,同时,举办党务工作人员培训班,加强对组织人事工作的学习培训,重点提升相关党务工作人员在干部选拔任用流程、考察材料撰写等方面的业务能力。
13.关于“选人用人制度不够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党群部全面梳理选人用人方面规程,修订完善工作,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规定。二是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健全和规范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严格履行选人用人程序,确保每个环节规范操作。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举一反三,明确要求健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严把选拔任用程序,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14.关于“个别下属企业未严格执行有关干部政策”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党委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已完成相应的职务变更,产生了日通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更换了董事长)和监事会。二是责成日通公司对适龄退休人员全面摸底,解除了公司与违规返聘的人员的劳动关系并停发一切劳动报酬。
15.关于“日通公司滥发高温补贴、 节日费、礼品等”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要求集团财务组成工作检查小组,针对这四项费用的发放情况,逐笔进行了核实,并对2015-2017年日通公司员工工资总额情况进行核算统计,对超标发放的款项,已退款整改。二是参照集团规定,日通公司修订完善了公司薪酬、绩效考核办法等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今后不再超标违规发放物资福利。
16.关于“日通公司停车费报账随意”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集团财务部组织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清理工作,发现违规报销的,现已要求退款整改。二是下一步按照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推进,按规定统一拍卖处理。三是完善相关制度,修订了《公务用车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对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费用管理等做了具体规定,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并确定专人管理,建立车辆运行台账并按照要求做好记录,做到记录及时、真实、完整。四是集团纪委已对涉嫌公车私用人员进行党纪处分。
17.关于“日通公司涉嫌公款吃喝”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集团财务部对日通公司2018年以前的接待费、会务费进行全面清理,按照公务接待和会务工作相关规定,一一对照检查,日通公司对接待的问题进行了书面说明:由于日通公司车辆检测业务属于本地同城业务,所以当时发生的业务接待费也是用于同城客户预约检车、加班检车、检车洽谈等工作,公司按照同城业务接待工作开展,并发出了相关的业务邀请函。2018年划归集团后,没有违规接待。二是按集团的规定,修订完善了《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有关事项审批程序若干规定》等同城代写笔记,集团财务部派专人指导日通财务人员开展业务,确保今后规范使用相关经费。
18.关于“日通公司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集团财务部对日通公司2015-2018年员工差旅费报销情况全面排查,将每次员工出差事由的文件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并做好了书面说明,同时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差旅报销的专题学习。二是严格遵循集团“先审批、后出差”的要求,严把票据审批关,及时、规范、据实报销差旅费,完善出差管理办法等制度。三是组织日通财务人员到集团财务学习相关财务制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四是要求集团财务加强管控,派驻财务监事到日通公司,规范资金审批和会计核算流程。
19.关于“东通公司利用食堂公务接待无公函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集团财务部对东通公司利用食堂公务接待无公函情况进行了核查。二是责成办公室完善制度,规范相应流程,对大型活动或会议确需接待的,需提交国资委审批,确定食堂用餐标准。三是下一步食材实行定点定量配送,实行规范化管理。四是安排专人负责,严禁利用食堂公务接待无公函单位。五是建立食堂检查制度,完善业务招待审批手续。
20.关于“东通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中多计工程款”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审计部牵头向施工单位追回多付的工程款并约谈了监理单位和第三方审核单位负责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二是纪检监察室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对该同志进行了约谈及批评教育。
21.关于“恒达巴士公司对公交车配件采购均未委托招标”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恒达公司纪委对该问题进行了核实,明确公交车配件的采购流程和工作程序。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版)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所以企业2014年度、2016年度及2018年度对公交车配件采购采取自行组织公开邀请招标的方式是符合规定的。三是今后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章,修订出台新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完善招标程序,凡是具备条件可以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招标的公交车配件,一律均应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招标,努力降低成本。
22.针对“龙建公司2017年前车辆维修次数频繁且维修费用偏高”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集团办公室对龙建公司车辆审批手续进行全面核查,将2017年前车辆审批手续进行完善,2015 年-2017年龙建公司公车作为外出检查及工地检查用车,车子使用频繁,造成车辆磨损较多,所以维修次数频繁,费用也偏高。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同城代写笔记,修订了《公务用车车辆使用管理规定》,要求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经审批,送制定修理厂维修。三是对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费用管理等做了具体规定,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并确定专人管理,建立车辆运行台账并按照要求做好记录,做到记录及时、真实、完整。
23.关于“集团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要求集团纪委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全面清查,对存在遗漏的已要求相关领导补签完善。二是对负责管理签订资料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批评,要求今后应注意工作的严谨性。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量化,严格按量化标准执行,确保“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24.关于“对违规经商办企业查处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集团公司领导多人亲自到日通公司指导督办巡察整改。二是重点推进个人工商信息查询报告核实工作,并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核对个人报告违规持股任职信息,目前日通公司已全面清理违规持股退股兼职情况。三是下一步,要求日通公司通过工商信息查询系统,再次核查清理员工违规任职持股情况。
25.关于“日通公司的财务管理失控”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日通公司对所有资金支付审批单据财务负责人没有审核签字的进行一一补签。二是重新更换合适人选担任日通公司董事长一职。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有关事项审批程序若干规定》并严格执行。四是要求集团财务部委派人员到日通公司担任财务总监,指导监督日通公司财务工作,严防严控财务风险。五是责成集团财务部以此为契机,加强对集团及下属子公司资金的监控力度。六是制定备用金管理制度,完善备用金审批流程。七是要求集团财务部不定期的对子公司进行监督和指导,补齐管理短板、防范资金风险。
26.关于“莲花山庄项目软装陈设设计价格偏高”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合约法规部就该问题作出了书面说明。二是要求合约法规部从财政、审计通过政采招聘入围的中介审计机构中抽取一家中介机构,对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造价偏高项目进行重新结算审计,并报柳州市审计局备案。三是对今后招标单位编制的控制价,委托其他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再次审核,集团业务部门抽审。四是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完善《广西柳州市轨道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27.关于“日通公司采购轿车疑似有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现在的日通领导班子成立询价小组,对当时的市场重新摸底调查,经调查采购的价格符合当时的市场价格。二是修订完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有关事项审批程序若干规定》,并严格执行。
28.关于“恒达巴士公司交通事故处理费达371.83万元”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考核标准,恒达巴士2015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控制在考核指标范围内,并且近几年来,恒达巴士的安全生产与区内同行业南宁、桂林等城市的公交公司相比较,在道路交通安全指标、事故处理费用支出方面,都是控制得相对较好。二是责成集团质安部修订集团与各部门和下属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及各类评先评优条件,把发生责任重大交通事故、生产安全事故以及现场管理失职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等情形与各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职务问责和评先评优挂钩。三是要求恒达公司完善奖惩制度,根据事故责任、经济损失以及管理责任等不同情形,分别予以处罚。
29.关于“职工低价购买‘海馨嘉园’房屋”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资产管理部核实土地储备中心职工购房名单,经仔细核实,确定共有16名职工购买海馨嘉园的房屋(其中13名还在土地储备中心任职、3名不在土地储备中心任职)。二是2018年12月19日要求资产管理部发函请驻国土局纪检组协助执行储备中心13名在职职工购买“海馨嘉园”补交房款事宜,其余3名由集团直接传达动员。三是截止2019年1月11日全部完成整改,共计收取 .8元房屋补差款。
30.关于“未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出现反弹现象”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了党费问题专项检查组,对少缴纳党费的支部已进行补收,并进行了收缴情况的公示。二是对党费问题整改不严肃、不彻底的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并追究党组织抓党建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增强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
三、抓好整改契机,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集团党委将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轨道集团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集团党委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未能限期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入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新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同时,要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轨道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
(三)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集团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权力监督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纪律执行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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