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日结,在家照顾孩子的时候还能有钱赚……”待业的“宝妈”看到这样的广告可能会心动,然而,这样的兼职有可能涉嫌犯罪。

2月27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金山区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办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宝妈李某在明知上游实施电信诈骗活动的情况下,仍冒充教育平台客服拨打诈骗电话,以此赚取“兼职”工资。2024年2月,经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在家用手机也可以兼职赚钱,日赚100-150元……”2023年2月,待业在家的李某在社交软件上看到了这样一条兼职信息。

“自己在家带孩子在家里做兼职工作日结,倒是可以用零碎时间做做兼职,赚点钱补贴家用。”其后,接下兼职的李某便被上家拉进了多个群聊,并得知兼职的主要内容就是使用特定的软件拨打电话,引导接听电话对象添加指定的社交账号或群聊,只要对方添加成功,就算完成一单,可以获得相应报酬。

“教育机构退费”“抖音刷单点关注”“网购平台官方送礼品”……群主和管理员会在群里不定期发布任务,并附带各种话术,而李某只需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特定的通讯软件拨打上家提供的电话号码。

一开始,李某只是按照上家要求工作,但兼职越久,就越发现这份工作有不少猫腻,甚至还有接通电话的人骂她是骗子。

虽然知道了这份所谓的兼职其实是在帮助上游诈骗团伙拨打诈骗电话,但为了赚取佣金,李某选择了心存侥幸,继续接单。

2023年5月,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有多名女性接收诈骗团伙指令,冒充平台电话客服拨打诈骗电话,经侦查,李某等人被警方抓获。

经检察机关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通过接打诈骗电话的方式提供引流帮助,达2000余次,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决定对其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日常生活中,市民朋友但凡遇到“低风险”“高收入”“操作简单”等诱惑字眼的网络兼职信息,需多加甄别,以免误入歧途在家里做兼职工作日结,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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