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微信在生活中越来越重要,人们无论是工作、学习都会添加不少的微信群,但是进入微信群或者是拉人进群也有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近日,莲池警方查处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案件拉人进群赚钱平台,就和微信群有一定的关系。
马某(44岁、男、莲池区人)因手头拮据,天天想着从哪里挣钱。他在聊天软件中刷到一则兼职广告,按照要求填写了个人兼职信息,不久后,有人联系到他,称刷单返现来钱快,他果断拒绝了,但马某随口又问还有其他赚钱的渠道吗,对方说你拉人进群,每成功拉到一人入群拉人进群赚钱平台,进群后点击任务链接,可获利数额不等的现金。随后马某通过拉陌生人进微信群下载并注册微信群里的链接,在所谓的平台刷单从而非法获利。
被害人素某进入微信群后,点击所谓的任务链接,一边做任务一边往里面投钱,刚开始素某试着提现,很快就到账了,当素某投资了几万元时,任务账号却被冻结了,导致无法提现,此时素某还被踢出了微信群,素某问马某,投的几万元商家怎么还不返款,马某让其报警,这时素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经过调查,马某设立用于实施违法活动的通讯群组,尚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马某被依法行政拘留三日。
网警提醒:
拉人进群获利,看似是一个“大馅饼”,实际上它可能是一个“大陷阱”,大家万万不可,为了小小利益,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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